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企(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科技创新领域专家库建设,充分发挥科技专家在科技评价活动中的作用,保障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型电力装备产业科技研发联合基金项目及各类科技创新评价活动的科学性、公正性和规范性,根据《许昌市科技评价专家库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结合我区科技工作实际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科技创新领域专家库入库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省内外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行业组织、行业管理部门及从事各类专业活动的专家学者,重点征集新型电力装备、新能源、智能电网、储能技术、电力电子、自动化控制、电子信息等相关技术领域专家,以及财务管理、科技管理等经济领域的专业人士。
二、入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廉洁公正;
2.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
3.对本专业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国内外该领域技术发展的状况,具备参加科技评价工作的业务能力,科技工作中无不良记录者;
4.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许昌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优秀人才、杰出人才可优先入选;
5.近三年内在其所属专业领域有突出成绩,承担省级以上项目的课题组人员可破格入选。
(二)专业条件
1.技术专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执业资格),长期从事研发创新相关工作。科研业绩突出的优秀学者、企业技术骨干,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放宽条件。
2.财务专家。熟悉科技经费管理制度,具有会计或审计、经济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财务有关科研工作。具有丰富企业管理或创新创业实践经验,对成果转化、产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放宽条件。
三、专家主要职责
入库专家主要参与以下工作:
(一)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型电力装备产业科技研发联合基金项目的立项评审、过程评估、结题验收等工作;
(二)示范区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创新平台(载体)的立项论证、技术咨询、评估评审等工作;
(三)其他需要专家参与的科技评价活动。
四、入库程序
(一)个人申请与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申请,填写《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技创新领域专家库入库申请表》(见附件1),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送。所在单位填写个人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一并报送。
(二)资格审查。科技发展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可要求申请人补充相关证明材料。
(三)审定入库。经审查合格的专家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纳入科技创新领域专家库管理。专家劳务费参考河南省、许昌市相关劳务费标准执行,个人所得税应按照国家及河南省有关规定缴纳。
(四)动态管理。专家选取与使用、动态管理等参照《许昌市科技评价专家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科技发展服务中心定期对在库专家信息进行核实,根据需要及专家工作实绩进行续聘或更换。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专家征集工作,加强宣传和组织动员,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入库。
(二)申请入库专家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完整、真实、准确。所在单位应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切实履行审核推荐主体责任。
(三)推荐专家须征得专家本人同意,专家对本人信息负责,单位对所属专家总体信息负责。
(四)申请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请于2026年9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报送或寄送至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技发展服务中心,电子版(扫描的PDF版本和可编辑的word版本)同步发送至邮箱(sfqkjb@126.com)。
联 系 人:张晨
联系电话:0374-3372691
邮寄地址: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魏文路与永兴路交叉口商会大厦513室
附件1: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技创新领域专家库入库申请表.docx
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技发展服务中心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