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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技发展服务中心 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关于发布2026年度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型电力装备产业科技研发联合基金重点、一般项目申报指南及项目申报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6-08-31 15:5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示范区各有关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

为深入破解新型电力装备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瓶颈,支撑我区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科〔202149号)、《关于征集2026年度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型电力装备产业研发基金重点、一般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许示范科〔20262号)相关规定,结合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财政厅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发布《2026年度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型电力装备产业科技研发联合基金重点、一般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并就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支持项目主要围绕申报指南所涉及的新型电力装备产业相关领域(可延伸至产业链上下游),聚焦以下四类具体项目:

(一)区域产业研发转化项目,主要支持区域内创新主体实施的中试、成果转化示范项目;

(二)联合研发攻关项目,主要支持区内高校、院所、相关企业围绕新型电力装备产业“卡脖子”问题实施的基础、应用研究项目、重大协同研发合作项目;

(三)中试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后补助项目(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不高于重点项目支持额度,支持规模不高于联合基金总规模的1/4);

(四)联合基金产业科研规划提升项目等其他双方协商开展项目。

二、支持额度和方式

产业科技研发联合基金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资助额度原则上分别为100-300万元、20-50万元。采用事前补助和事后补助的资助方式。立项后按照实际需求和进度,参照省重点研发项目分期拨付经费。资金的使用、监管等按照省财政厅、科技厅印发的《河南省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科〔202149号)执行。

三、申报条件

(一)共性要求

1.项目原则上由企业牵头申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牵头申报的应有企业参与,鼓励各联合方统筹资源、联动支持。

2.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各申报单位应加强项目审核,强化科研诚信管理,加强科技伦理审查。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鼓励单位内部加强资源整合、形成优势团队。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两院院士不受年龄限制),其中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鼓励青年创新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4.项目负责人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已参加3项及以上省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项的项目参与人,不得申报产业基金一般项目。申报同一年度多类计划项目的,根据各类计划项目立项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查重确定。

5.已承担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专项、产业基金重大项目逾期尚未结项验收,或近3年内存在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专项、产业基金重大项目验收不通过的单位,不得申报新的产业基金项目。

6.产业基金项目不接受涉密内容项目申报,申报材料请作脱密处理。

(二)重点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应按照产业基金重点项目指南发布的专题进行申报,围绕区域重点领域产业发展,聚焦重点方向,不在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予受理。

2.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注册时间为202591日前,须具备省级以上部门认定的技术研发资质,具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3.重点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单个重点项目申请财政资金额度为100-300万元。项目申请单位为企业的须有实际研发活动,上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其他企业不低于3%。企业投入项目研发的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

(三)一般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应按照产业基金一般项目指南发布的专题进行申报,不在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予受理。

2.申报单位须是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单位治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能力。

3.单个产业基金一般项目申请财政资金额度为20-50万元。

4.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支持力度,各部门、各单位在产业基金一般项目推荐中,应向一线青年科研人员倾斜,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在项目实施中挑大梁。

四、申报要求和程序

2026年度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型电力装备产业科技研发联合基金相关项目申报工作依托河南省科技研发联合基金管理系统(http://www.hnstf.cn)实施全过程信息化管理。申报单位经注册并实名认证后登录系统进行线上申报。申报单位需按照时间要求进行申报和审核提交,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

系统填报时间:202610109:00102117:00

系统受理通过后,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需将《2026年度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型电力装备产业科技研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书》(附件2)材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2份(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报送至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技发展服务中心,《2026年度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型电力装备产业科技研发联合基金项目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fqkjb@126.com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610219:00102317:00

报送地点: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永兴东路与魏文路交叉口商会大厦513

联系电话:3376585

附件1:2026年度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型电力装备产业科技研发联合基金重点、一般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2026年度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型电力装备产业科技研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2026年度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型电力装备产业科技研发联合基金项目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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