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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关于许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申请报告评审的采购询价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5-01-07 17:2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许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申请报告评审。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总用地面积为73016平方米,约109.52亩,项目总投资61458万元,按照项目统一规划、分期开发的建设原则,一期规模:2×32MW级燃气轮发电机组+2×54t/h双压余热锅炉+2×12MW级汽轮发电机组+2×20t/h燃气锅炉,并同步建设相应配套设施,二期预留132MW级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及配套设施,根据电、热负荷情况实时建设。项目一期建成后年供电量5.6557亿度,年供热量123.73万吉焦,小时供汽量60t/h,天然气年耗气量1.2806亿Nm3,发电机年利用小时数7200小时,综合热效率71.82%

依据有关法规政策,对该项目申请报告进行评审,并及时出具科学、公正的评审意见。

(三)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四)最高限价:5万元整,具体金额精确到百元。

二、采购询价政策依据

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豫发改投资〔2023172号)、《许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许昌市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许财综〔20233号)等文件。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备甲级综合资信或相关行业甲级专业资信;

(三)项目评审根据申报单位所属行业领域,评审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正高级职称专家人数不得低于2人,与项目专业领域相符合的专家至少2人(需提供承诺函)。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518日至2025113日;

获取方式:询价文件请在本网页自行下载。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提交资料要求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51131730分(北京时间),以收到纸质文件时间为准;

(二)提交文件要求:

1.项目评审方案及思路;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信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

3.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预算单位采购询价单(见附件);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不良记录承诺函);

5.报价人最新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复印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企业信用证明,投标单位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证明材料;

7.最新财务审计报告;

8.近三年完成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的咨询评估、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编制等任务的业绩证明(优先提供与专业相关的业绩证明,不少于3个);

9.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资料。

提交资料以密封形式邮寄至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参与竞标单位如不能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将被视为不具备竞标资格,不再参与谈判。

六、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4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地址:许昌市永兴路商会大厦6625房间

联系人:王 

联系电话:03743376099  18637422733

附件: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预算单位采购询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