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关于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的报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3-01 10:1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中共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作委员会:

2023年,管委会在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以及示范区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工作统筹,构建职责明确的组织体系,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是健全职能机构体系。推动示范区在各功能区中率先成立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在党的领导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建立法治建设月考评、年度考核工作机制,督促各单位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切实提升各单位工作积极性;指导3个镇(办)成立全面依法治镇(办)委员会,完善机构及设施建设,规范创建资料整理,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二是切实推进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对于市委市政府、依法治市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及市司法局全年下发的47项任务,均在全区进行统筹、推动、落实。2023年示范区管委会会议听取并研究法治工作事项共计14次,其中落实会议学法9次;通过周交办会具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共计33次;领导干部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共计2次。实现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充分体现了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扎实推动全区的法治建设工作。

二、聚焦中心大局,高质量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

一是切实提升创建实效。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纳入管委会会议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担负起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分管负责同志担纲各领域创建职责,构建起“一把手”负总责直接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确保创建工作的每个文件、每条指标、每项任务有人盯、有人管,为高标准完成创建任务提供了坚实组织保障。示范区在2021年度法治许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中,位列县(市、区)第三,在2022年度的考核中进入优秀行列;二是突出重点推动。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作为弘扬法治文化、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的重要抓手,依托芙蓉湖公园倾力打造了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共设置宪法区、习近平法治思想区、互动区、漫画区和法治人物典故区5个区域,群众在休闲游玩中潜移默化地感悟法治精神、接受法治教育,不断增强群众对示范创建的知晓率、获得感和满意度。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等媒体,线上线下多形式、多样化展开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宣传活动,年度共计开展示范市创建宣传20余场次,在政务新媒体、门户网站、许昌日报等不同平台共发布信息报道177篇,广播播出时长约8460分钟,受众达5万人,全区参与、人人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的浓厚氛围日渐形成。在202312月、20241月市政府2次月讲评工作会议上,对示范区的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提出了肯定表扬。

三、坚持依法行政,开创防范化解矛盾新局面

一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强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落实、监督管理,加强政府依法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落实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对涉及的大额资金分配使用、重大项目、民生问题等均按照程序集体讨论,做好决策前的征求意见工作,由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有力保障决策质效。2023年,筹备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27次,研究议题135个,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听取了法律顾问的意见。二是落实府院联动机制。有效发挥府院联动机制的作用,实现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切实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23年,示范区管委会答复行政复议案件1件,许昌市人民政府作出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行政应诉案件1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在全市九个县市区中处于较低水平,有效实现了“双下降”工作目标。

四、践行为民宗旨,深入优化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开设“证照联办”服务专窗,积极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及时更新录入可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并在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中及时审核公示,对已录入的政务服务事项,做到定期维护,真正做到全流程“一网通办”,2023年,累计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约4072件。加大“不见面”审批推行力度,企业登记和食品生产许等登记事项线上并联办理,在线受理、在线审批、在线发放电子证照,对许可信息同步进行公示。推行“企业档案迁移一次办”改革,取消原来由企业在迁入、迁出登记机关之间往返、调取企业档案的环节,实现跨县区迁移“跑一次路、进一次门、交一套材料”,打通企业迁入地登记机关和迁出地登记机关的交互壁垒,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切实提升企业办事的便捷度和满意度。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对标国内先进,做好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打造良好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优化包容审慎、稳商助商的依法行政环境,打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建设阳光透明的政府。坚持把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作为加快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有效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全年通过示范区门户网站发布财政预决算、规划许可、义务教育、环境保护以及各级稳经济促发展政策措施等各类政府信息2141条,通过“示范许昌”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1057条,通过市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公开信息4批次、文件42份,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3件(包括2022年结转32件),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五、构建治理体系,全面深化打造法治社会格局

一是全面推行普法责任制。组织全区各单位实施“八五”普法期间“全民普法月月有主题”宣传活动方案,针对不同群体采取不同形式普法宣传活动。2023年围绕法律援助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世界环境日、退役军人权益保护法、法治助力乡村振兴等各类普法主题宣传活动共计26场次,发放了法律知识读本、宣传册等10万余本、宣传袋等物料20万份,有效的增强了群众的法治观念及法治素养;全面系统梳理自2021年以来的关于“八五”普法中期评估的22项督查材料,顺利完成许昌市对我区的“八五”普法中期实地验收工作,并在评估验收结果中取得优秀等次,为全面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是加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我区高度重视五星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按照省司法厅五星级司法所创建标准,对原尚集镇司法所进行扩建打造,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创建工作,全面提升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深化“一村一警一法律顾问一支民调员队伍”机制,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目前,我区3个镇(办)所辖范围内的24个村(居)均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为我区的群众共提供法律咨询3000人次,提供法律援助10起,协助村居调处矛盾15起,切实提升村(居)依法治理力度。

三是重点人群管理扎实有效。深入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融入“规范执法、智慧监管、特色帮教”理念,严格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2012年至今共计接受社区矫正对象315人(2023年累计接受社区矫正对象42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268人,移交至外所5人,目前在矫42人,平均每个月监管的社区矫正对象40人,从没有发生因脱管、漏管造成严重再犯罪问题,帮扶社区矫正人员顺利回归社会,真正达到社会矫正的意义,促进家庭和谐、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个人价值。

总体上,示范区2023年法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示范区作为功能区,机构设置不健全、法治工作队伍力量相对薄弱等问题突出,另一方面部门行政执法权受限,工作开展不规范、不全面,社会管理效能亟待提升。当前依法治国全面推行,2024年我区将以服务理念为本,坚持依法行政,建立更加完善细致的考核机制,在机构、人员配置、工作激励奖惩措施方面加大保障,确保法治建设有力推进;完善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强化社区服务功能,建立“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机制,力争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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