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信访举报的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9-08 09:2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持续优化示范区营商环境和政治生态,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从即日起,示范区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专班(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全面受理涉企行政执法中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简单粗暴及过度执法、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多头执法等问题专项信访举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信访举报内容

(一)执法不规范、不严格问题。主要包括执法主体错误;不按法定权限,不遵守法定程序,适用法律不准确,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对关键行业、重点领域监管不严格,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瞒案不报。

(二)过度执法、粗暴执法问题。主要包括滥用财产性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执法不文明,方式简单粗暴,存在“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等问题。

(三)趋利逐利执法、选择性执法问题。主要包括违反规定收费、变相收费、收费不入账;下达罚没指标、以罚代管、以罚代刑、重复罚款;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异罚、畸轻畸重等问题。

(四)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问题。主要包括该合并的检查不合并、该联合检查的不联合、对已检查合格的事项重复检查,随意检查、任性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侵害企业经营者个体工商户财产权益等问题。

(五)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主要包括接受企业主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向企业摊派、报销应当由所在单位或个人负担的费用,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等财物,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违规兼职取酬,在相关领域违规开办企业、投资入股等问题。

信访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374-3372109

举报邮箱:xcxqjcs@163.com

接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