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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6年一体化调查监测询价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6-08-20 09:3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度一体化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61038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河南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2026年度一体化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函〔2026104号)和《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切实做好2026年度一体化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拟开展2026年一体化调查监测,现公开进行询价,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6年一体化调查监测。

2.采购方式:询价。

3.最高询价:22万元。

二、项目内容

(一)国土变更调查

1.20269月至20279月期间,示范区日常国土变更调查及年度国土调查,包括辖区国土调查成果汇总和专项成果汇总。

2.数据库维护。包括建安区和魏都区数据库的整合。

3.完成变更调查成果汇总及上报工作。包括调查工作报告、分析报告的编写、数据汇总、数据库提交等。

4.完成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疑问图斑检查数据分析及上报工作。

5.及时为年度综合统计、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执法检查、政府工作部门等提供变更调查相关信息。

6.完成日常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对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应用的响应。

(二)林草湿荒调查监测

1.做好示范区2026年林草湿荒调查监测,完成固定样地调查、林草湿资源属性调查和变化信息业务数据比对等工作,配合做好成果的上报汇交及整改。

2.配合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做好20269月至20279月辖区林草湿的日常管理及相关督查工作。

3.按照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工作要求,配合做好林草工作技术支撑及保障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需具有甲级测绘资质,且专业范围须含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3.供应商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有近三年承担过县级及以上国土变更调查或林草湿荒调查监测项目的经验(需提供项目合同或项目相关的验收证明材料);

4.供应商需承诺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详见附件);

5.供应商需对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详见附件);

6.供应商需提供信用查询(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查询结果页面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分包、不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递交报价文件时间

1.递交时间:2026820日至2026826日。

2.递交地点: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601室。

3.报价文件里须包含供应商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资格条件材料等内容(以上证件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交原件外,其他的均需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装订成册)。

4.报价文件须当面送达,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邮寄、快递或代收方式。由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将密封文件送至指定地点,否则将拒绝接收。

五、联系事项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4-8327699

地址:许昌市永兴东路与芙蓉大道交叉口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

附件1-7.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