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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示范区就业见习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5-11-17 11:3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积极落实就业政策,加强政策性补贴监管,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规〔20253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24194号)等有关规定,对许昌市昌渠商贸有限公司就业见习单位的6名完成就业见习人员补贴材料进行了审核,拟发放见习补贴150360元。现将见习补贴汇总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118-1124日,如有异议,请与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374-3372288

附件:示范区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见习补贴汇总表.pdf

示范区组织人社局

2025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