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用水户取用水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河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河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根据2023年7月31日《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调整代管行政区域划转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许政文〔2023〕42号)的要求,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不再代管小召街道的前冯、双楼马、天王寺、崔庄、圪塔张5个社区居委会及韩集、尤里、邱庄3个村委会,我局按照通知注销8份农业灌溉取水许可证照,注销崔庄社区1份农村安全饮水取水许可证照,在示范区网上向社会予以公告。
被注销单位对本决定若有异议,可以自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或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的,将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公示日期:2025年11月10日
监督电话:0374-3378833
示范区建设环保局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