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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公告第286号:河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
【信息来源:河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信息时间:2024-12-16 09:1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有关农机购置补贴与应用的政策规定和《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农文〔202444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专家评审、集体审议、公示,制定了《河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以下简称《一览表》),现予公告。

《一览表》(除谷物干燥机、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外)从20241213日起执行,20241212日(含)前购置的机具按原政策和补贴标准执行,购置时间以发票日期为准。《一览表》未涉及的机具,仍按原政策和补贴标准执行。

谷物干燥机购置补贴工作,按《河南省农机农垦发展中心关于加快粮食烘干建设进度的通知》要求落实。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工作,按照另发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相关方案组织实施。

附件:《河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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