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22〕19号)、《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稳就业保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许政〔2022〕30号)和《许昌市财政局 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许财社〔2018〕1号)文件要求,通过单位申请、资格审核等程序,现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情况公示如下:
经审核,河南许继仪表有限公司申报的5人,许昌许继风电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9人,共14人符合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标准,共351426.23元。
公示期间如对企业享受条件、补贴金额等有意见或异议的,可向示范区组织人社局就业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4日-3月18日
联系电话:0374-3372288
示范区2023年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汇总表(许继仪表、许继风电).pdf
2024年3月14日
示范区组织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