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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办理时限和工作流程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11-18 20:2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危险品罐体检测

一、办理程序

)检验计划

危险化学品常压运输槽罐车罐体检验每年一次。每年进行年度检验前,具备特种承压设备检测研究院制定检验计划,并发放到各使用单位手中,各单位必须按检验计划所安排的时间做好检验前的准备工作,并按时将车送检。

)检验前准备

使用单位按第五条(二)的有关条款,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常压运输槽罐车罐体检验前的准备工作。

)现场检验

在确定的检验日期,使用单位带上第五条(一)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及槽罐车的行车证、营运证,将槽罐车开到检验地点,具备特种承压设备检测研究机构核对有关资料后确定是否受理。对已受理的槽罐车,使用单位签名确认《检验申请(受理)单》后,将车辆开到检验场内的指定位置,熄火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罐车的滑动后,驾驶员离开检验现场。

(五)检验收费及报告领取

全部项目检验完毕的十个工作日内,凭缴款收据到具备特种承压设备检测研究院领取危险化学品常压运输槽罐车罐体定期检验报告和检验合格证。(注:如用支票缴纳检验费的,支票收款人请填“财政收费”;请不要用转帐的方式交费。)

(六)办理使用证

未注册登记的危险化学品常压运输槽罐车罐体,使用单位凭检验合格证及车架检验合格证,到交通运输部门办理危险品运输许可证。

二、办理期限

对满足条件的三个工作日内安排检验,检验完毕的十个工作日内提交检验报告。

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

一、办理程序

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工作的步骤

1.掌握标准根据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规范,明确检验项目、质量特性及参数, 掌握检验规则和数据处理方法。

2.进行测定按规定的检测方法对检测对象进行测定,得出维修质量的各种特性 值。

3.数据比较将所测得的维修质量特性数据与汽车维修技术标准进行分析比较, 判断其是否符合汽车维修质量要求。

4.作出判定根据分析比较的结果,判定本项维修作业质量合格或不合格。

5.结果处理对维修质量合格的维修作业项目签署合格意见;对汽车维修竣工出厂 检验合格的车辆,签发维修合格证;对维修质量不合格的车辆提出返工处理意见。

二、办理期限

三个工作日检验完成。

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检定

一、办理程序

1.政部门确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签订强制检定执行书。

2.计价器必须由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加检定铅封印并发给检定证书后,方可使用。

3.计价器必须按确定的检定周期进行强制检定。对未进行周期检定的。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年检。计价器的检定周期由计量检定机构依据计价器检定规程和实际使用情况确定。计量检定机构与经营出租汽车出租业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计价器周期检定时,必须遵守强制检定执行书的规定。

4.计量检定机构检定计价器,应按省物价部门会同省计量行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检定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二、办理期限

检验完毕的十个工作日内提交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