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示范环攻坚办〔2021〕14号
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按照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月考核奖惩办法》(许示范环攻坚〔2021〕3号),区攻坚办完成了11月份工作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及奖惩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排名情况
(一)镇(办)排名情况
由好到差的镇(办事处)依次为:忠武办事处、永兴办事处、尚集镇、魏武办事处。排名结果见附件1。
(二)控尘责任单位排名情况
由好到差的责任单位依次为:瑞新公司、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商务中心区、投资公司、社会事务管理中心、中原电气谷发展服务中心、建设局。排名结果见附件2。
二、奖惩情况
对11月份镇(办)组考核排名第一的忠武办事处、控尘责任单位组考核排名第一的瑞新公司予以全区通报表扬。
依据《关于印发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月考核奖惩办法(修订)的通知》(许示范环攻坚〔2021〕3号)第十三条规定,对11月份镇(办)组考核排名末位的魏武办事处提出预警提示,对11月份控尘责任单位组考核排名末位的建设局提出预警提示。
附件1.2021年11月份镇(办)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排名明细.doc
附件2.2021年11月份控尘责任单位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排名明细.doc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