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走进示范区 > 公示公告
关于2021年9月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月考核排名奖惩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10-28 15:3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按照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月考核奖惩办法》(许示范环攻坚〔2021〕3号),区攻坚办完成了9月份工作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及奖惩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排名情况

(一)镇(办)排名情况

由好到差的镇(办事处)依次为:永兴办事处、忠武办事处、魏武办事处、尚集镇。排名结果见附件1。

(二)控尘责任单位排名情况

由好到差的责任单位依次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投资公司、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建设局、中原电气谷发展服务中心、商务中心区。排名结果见附件2。

二、奖惩情况

对9月份镇(办)组考核排名第一的永兴办事处、控尘责任单位组考核排名第一的社会事务管理中心予以全区通报表扬。

对9月份镇(办)组考核排名末位的尚集镇和控尘责任单位组考核排名末位的商务中心区给予预警提示。


附件1.2021年9月份镇(办)组考核排名明细.doc

附件2.2021年9月份控尘责任单位组考核排名明细.doc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