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1年6月份,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纳入全省固体废物管理系统企业共17家,均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按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规定,各单位已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向示范区生态环境分局报备。
附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