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0年全区优良天数达到251天,同比增加53天;省控地表水断面水质均达到Ⅲ类目标;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保持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现将全区2020年空气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如下:
一、空气环境质量
2020年,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优良天数累计达到251天,与2019年相比增加47天;PM2.5、PM10、O3、SO2、NO2和CO浓度分别为53微克/立方米、78微克/立方米、158.7微克/立方米、11微克/立方米、33微克/立方米和1.4毫克/立方米,与2019年相比,六项监测指标除CO浓度持平,PM2.5、PM10、O3、SO2、NO2全部下降,完成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
2020年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共涉及到2条河流、2个监测断面,分别为小洪河高速公路老桥断面、饮马河永昌路桥断面,全部达到Ⅲ类水质,满足考核目标要求。在每月考核中,饮马河断面有7个月达到或优于Ⅱ类水质。
三、土壤环境质量
根据工业园区、重点监管企业及周边土壤环境质量2020年度监测结果,全区土壤环境质量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