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根据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许人社办函〔2019〕17号)文件精神,示范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受理相关申请,每年集中申报两次。现收到尚集镇提交初审通过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报材料4件,金额3150元。相关材料经就业科复审后符合补贴条件。按照《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对符合条件人员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5月27日-6月02日。如有异议,请与许昌市示范区组织人社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374-3372288。
附件:示范区2021年上半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