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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廉洁提醒:风清凝正气 景明倡新风
【信息来源:“示范许昌”微信公众号【信息时间:2026-04-03 15:3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026年清明节将至,为持续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倡导文明绿色安全节俭的祭扫新风,营造风清气正、廉洁文明的政治生态,现就节日期间纪律要求提醒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节日期间的纪律要求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密结合。要认真履行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遵守廉洁从业各项规定,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提前发信号、提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坚持做到严于律己、守牢纪律红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把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二、严明纪律规矩,筑牢廉洁防线。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严格遵守党规党纪。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扫墓、祭祀以及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有关单位、个人的款物;严禁以节日之名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组织或参与公款吃喝、宴请或隐蔽聚会;严禁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严禁在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防范火灾隐患;严禁组织或参与黄、赌、毒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各类媒体发布不当言论;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和外出报备规定。

三、倡导文明新风,弘扬优良传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祭扫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崇廉尚俭、遵规守纪。把弘扬新风正气同传承节日文化、培育新时代廉洁文化结合起来,推动移风易俗、低碳祭扫、文明过节。

纪工委将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清明期间“四风”问题重点检查,以有力的监督推动有效落实。对违反党纪行为一查到底,再次释放紧盯关键节点,严抓作风问题的鲜明信号,坚定不移推动正风肃纪反腐向纵深推进。各镇办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发挥监督的“探头”作用,发现问题即收即报,共同守好节日“廉洁关”、筑牢作风“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