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餐饮商家:
根据《许昌市商务局关于做好全市餐饮消费券活动参与主体征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动示范区餐饮业高质量发展,有效激发餐饮产业主体消费活力,确保我区餐饮消费券工作有序开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餐饮消费券活动参与主体。下面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及基本条件
本次征集对象为自愿报名参与示范区餐饮消费券的示范区餐饮商家,参与商家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两年无重大安全事故;
(二)在示范区依法注册登记,且稳定经营满一年以上的餐饮商家;
(三)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能提供活动相关台账资料;
(四)具备满足收银结算需求的可以对接服务平台的设备条件,能安排相应工作人员,确保及时处理消费者申请,按要求正确上传有关信息材料;
(五)坚持诚信经营,承诺严格遵守本次活动规则,不以次充好,不虚标价格,不接受预存和充值,不虚假交易等。
具体征集条件由示范区招商融资促进局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确定,餐饮商家应向示范区招商融资促进局签订承诺书。
二、商家提交材料
提交以下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复印件须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材料报属地商务部门(具体提交材料要求可按照各区县实际做相应调整)。
(1)商家填写《报名表》(附件1);
(2)许昌市餐饮消费券活动参与商家申请书(附件2);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4)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5)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法人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个体工商户打印营业执照上经营者个人《信用报告》(加盖公章);
(7)提供办事处出具的2024年以来依法纳税、诚信经营证明;
(8)销售网点门头及内部照片。
三、报名时间
2026年1月27日至1月29日12:00时(逾期不再受理)
电话:0374-3379988
邮箱:xcsfqzsj@163.com
附件:
1.许昌市2026年餐饮消费券活动参与报名表

2.许昌市餐饮消费券活动参与商家申请书

示范区招商融资促进局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