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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开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示范许昌”微信公众号【信息时间:2025-09-29 15:1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关于做好2025年开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中原电气谷发展服务中心、商务中心区、各镇(办):

为进一步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激发大中专学生、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及贫困家庭劳动力等群体创业活力,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共就业创业业务经办规程和办事流程(修订)》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74号)中开业补贴申报相关要求,现就2025年开业补贴申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

二、申报资料1.《开业补贴申请表》(见附表);2.创业者身份证及就业创业证复印件;3.创业者符合相应身份的证明材料(在校生提供学籍证明材料即可);4.营业执照复印件;5.工资支付凭证(企业需使用公司账户银行转账回单电子凭证且注明“工资”有雇工个体工商户提供支付工资相关电子凭证);6.创业者社保卡复印件;7.正常经营证明材料(连续6个月经营流水在5000元以上);8.创办实体吸纳就业相关证明材料(员工花名册、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凭证等均可)复印件;9.经营场地证明;10.经营场所门头及店内照片四张。

三、申报时间本次申报时间截止10月20日。四、有关要求(一)按照申报人注册经营地区所在地属地管理原则,示范区辖区范围内首次注册创业即可申报。(二)申报人可向所属主管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由中原电气谷发展服务中心、商务中心区、各镇(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要求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全面性,初审完毕后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组织人社局。联系电话: 0374-3372288附件:《开业补贴申请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申请表)

许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