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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专题讲座
【信息来源:“示范许昌”微信公众号【信息时间:2025-08-22 16:1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8月21日,高新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以“规范集体经济运行、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为核心,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专题讲座。

讲座特别邀请河南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杨红朝教授担任主讲人,围绕法律“为何立、立什么、怎么用”三大核心展开深度解读。杨教授从立法背景与意义切入,系统梳理法律主要框架,重点阐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保护、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政府扶持措施等关键条款,既结合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历史,明确组织性质与职能边界;更聚焦基层关心,针对“集体组织成员资格认定、集体资产盘活、新型集体经济培育”等现实问题,提出相应的解答与建议,切实为基层工作者扫清认知盲区。

讲座采取现场讲解与咨询答疑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区直相关单位、各镇(办)分管负责人,各村(社区)支部书记、第一书记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相关业务经办人员等参加讲座。下一步,高新区将以本次讲座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立与运行管理,充分发挥其在“管理集体财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中的核心作用,以法治力量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长效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