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就业援助力度,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共就业创业业务经办规程和办事流程(修订)》的通知》(豫人社办 [2023] 74 号)中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相关要求,现就2024年示范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1.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
2.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办理要件
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以及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1.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
2.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3.社会保障卡账号;
4.社保缴费凭证(无法通过内部核查的提供)。
三、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时间自2024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
四、有关要求
申请者向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递交申请材料,各镇、办对申报材料要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全面性进行审核,确保申报材料规范完整。
联系人:崔文菲 0374-3372288
附件:《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识别二维码下载附件
示范区组织人社局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