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要闻 > 示范区要闻
示范区管委会蝉联“河南省文明单位”称号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6-21 09:0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近日,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命名新一届河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的决定》,示范区管委会榜上有名,连续两届荣获“河南省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持续深化文明单位创建与中心工作相结合,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弘扬共筑时代新风,全区城乡环境面貌、社会公共秩序、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改善,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强舆论思想保证、良好社会环境。

下一步工作中,示范区将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首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文明创建助力引领全区社会各项事业良性发展,多措并举促进全区干部群众文明素养和文明程度再提升,为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据悉,此次示范区多家单位被授予省级文明称号,示范区公安分局被命名为“河南省文明单位”称号,示范区实验学校被命名为“河南省文明校园”称号,示范区永兴街道办蒋东村被命名为“河南省文明村镇”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