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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发布35号通告:在中心城区开展第七轮全员核酸检测
【信息来源:许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信息时间:2022-05-09 08:1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关于在我市中心城区开展第七轮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2022年35号)

为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我市中心城区继续开展核酸检测,彻底排查潜在人群感染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范围及对象

我市中心城区(魏都区、建安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示范区、东城区),其他县(市)结合各地实际自行开展。

二、采样时间

2022年5月9日6:00—14:00,我市中心城区按时开展核酸采样。

三、采样地点

采样点分为固定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请居民按照村(社区)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原则上到居住地采样点参加采样检测,特殊情况可主动到就近采样点参加采样检测。

四、特别告知

(一)本轮核酸检测继续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优先安排采样、优先送检,最大限度地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二)对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的居民,健康码一律标记为黄码。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请居民积极配合采样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四)封控区人群继续实行上门单采单检或1户1管;管控区可实行10合1混采;防范区和其他区域可实行20合1混采;集中隔离和居家观察人员,仍按原有规定和渠道检测。

五、有关要求

(一)请居民根据村(社区)组织安排,提前做好核酸检测信息预登记,携带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没有身份证的必须由携带身份证的特定关系人(子女、父母、老师、监护人等)陪同,否则无法完成采样。

(二)采样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两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严防采样时发生交叉感染。

(三)因重大疾病、重度残疾等原因无法到集中采样点采样的特殊群体,请提前向所在村(社区)报备,由流动采样点上门采样。

(四)采样完成后请务必及时有序返回居所,做到不聚集,回去后做好个人卫生。

(五)市民看病就医、出(入)院可提前联系医疗机构、街道社区服务热线求助,医疗机构和社区要为居民正常就医提供保障。封控区居民需要紧急就医时,可随时拨打120急救热线。

魏都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0374—2623049

建安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0374—5133458

经开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0374—8581882

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0374—3373519

东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0374—2959916

许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