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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示范区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公开信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03-21 11:3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扛稳粮食安全重任

致示范区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公开信

示范区的各位父老乡亲:

你们好!

粮食安,则天下安!耕地保,则粮食保!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饭碗!就是保生存!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未经批准违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突出且呈蔓延势头,尤其是违法建设,乱圈乱占等违法占地行为,触碰了耕地保护红线,威胁国家粮食安全。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2020年7月3日,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会议召开。会后,国务院办公厅于2020年9月和11月连续发布《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和《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下发了《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重点指出:要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按照省、市和示范区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我们要坚决做到“八不准”:

一、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二、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三、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四、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五、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六、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七、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八、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六个严禁”:

一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

二是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

三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

四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

五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

六是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

请广大父老乡亲本着对国家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决不能在没有依法审批手续的土地上实施新建、扩建、改建、修建等。我区将对2020年7月3日后,顶风作案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严厉打击,坚决拆除。请大家自觉遵守耕地保护规定,做到“逢建必报”。让我们携手共同治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共建幸福家园!

监督举报电话:0374-8022599

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