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永兴街道工作办公室 乡级
2022-11-25 2022-11-25 09:34

河南省居民一、二孩生育登记服务证登记指南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11-25 09:3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登记对象: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我省户籍人口,以及夫妻双方或一方系在本省长期居住且持有本省

《居住证》的非本省户籍人口,均可在本省办理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登记。

登记流程:登记对象或委托人持有效证件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填写“生育登记服务表”

一式两份,即完成登记。登记人需要生育服务证的,登记机关按照模板自行打印《河南省居民生育登

记服务证》两联并盖章,下联交由登记对象持有。

提供材料:

1 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本、结婚证等有效证件;

2 由申请登记人自行填写的《生育登记服务表》:

3 委托他人登记,应提供委托人的有效证件。

办理依据:

1、《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5月27日修正);

2、《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豫卫指导(2016)7号)。

办理对象:夫妻一方或双方户籍在本省的中国公民,双方合计已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河南省人

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要求生育的夫妻,经批准发给生育证,可以再生育。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填写《三孩生育证审批表》,并由夫妻双方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国企)或户籍地村

(居)民委员会签署核实意见。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同时报送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对需要补正材料的,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