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描述
经参保人申请,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将参保人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户籍所在地的过程。
二、所需资料
(一)参保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二)参保人委托他人代办的,补充提供委托书(留存)及代办人身份证。
(三)参保人转出至户籍所在地还需提供户口本。
三、办理时限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时办理。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其他县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45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点
永兴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社保窗口。
五、办理步骤
(一)申请人向养老保险服务大厅提交所需资料和申请。
(二)经办岗位对参保人缴费情况进行初审,初审符合要求的打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初审不符合要求的退回资料并一次性说明原因。
(三)柜台经办人员于月底前按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装订归档。
六、转出条件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 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