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8〕41号)第二条优化就业创业环境。(三)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支持力度。各地可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调整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此产生的贴息资金由当地财政承担。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二、政策对象
1.个人创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城乡参加新农保的人员男女劳动年龄上线均应按照新农保享受待遇规定的60岁执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且自主创业时不在机关事业或其他单位就业的各类创业人员。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自主创业农民、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合伙创业:符合第一项条件的人员,并具备创业条件的人员合伙创业,且持有《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合伙协议。
3.组织创业:组织符合第一项条件的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的经济实体。
4.小微企业: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小微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三、贷款额度
符合中央、省财政贴息条件的个人创业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期限最长为3年。合伙创业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期限最长为3年。组织创业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期限最长为3年。小微企业创业贷款最高为200万元,期限最长为2年。
对以上符合财政贴息条件的贷款按规定给予贴息。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县(市)可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制定贴息政策,扩大支持对象范围,提高各类人群贷款额度。
四、申请条件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且自主创业时不在机关事业或其他单位就业的各类创业人员。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自主择业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2.符合中央、省财政贴息条件的个人创业贷款最高额度为15万元。
3.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购车贷款以外,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自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之日起,应没有商业贷款记录及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
五、申请材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5.营业执照
六、办理流程
流程图
1.收件
办理结果:受理
审查标准:接收申请材料
2.受理
办理结果:受理
审查标准:(1)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
3.审核
办理结果:审核通过
审查标准:(1)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需要核实的,应当核实相关材料。
4.决定
办理结果:审批通过
审查标准:根据审核情况,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5.送达
办理结果:签收回执
审查标准:在作出决定后,根据申请人的选择,当场送达、电子文件网上送达或者快递送达许可决定。
七、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八、办理地点(方式)
申请人通过网上受理平台(手机APP)实名注册、提交完善贷款资料。线下申请:申请人到受理窗口递交完善贷款资料。
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电话告知
十、咨询电话 0374-5179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