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象范围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
二、办理条件
劳动者从事单位就业、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本人在就业后30日内,可在到常住地、户籍地、就业地、参保地,就近选择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就业登记。
三、办理材料
(一)灵活就业(个体经营)人员就业登记表(申请人自备)
附件:灵活就业(个体经营)人员就业登记表(申请人自备)
灵活就业(个体经营)人员就业登记表
人员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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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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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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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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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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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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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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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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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类型(勾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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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个体经营的; □自营劳动者,包括自谋职业和以个人身份从事职业活动的自由职业者等; □家庭帮工; □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主要是指非全时工、季节工、家庭小时工等一般劳动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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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声明
本人从事个体经营(灵活就业),现申请就业登记。本人承诺以上内容真实有效,如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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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申领《就业创业证》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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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机构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字): 复核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 本表一式两份,由经办机构和申请人各留存一份。
2.已提供《就业创业证》的,请在是否需要打印栏中勾选“是”。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
四、办理流程
流程图
·
(1)受理
办理结果:符合申请条件的进行收件;不符合的,不予收件
审查标准:工作人员通过窗口或河南政务服务网接收申报材料,并当场做出是否受理决定
(2)审核
办理结果:出具审核意见
审查标准:在受理申报材料后,由办理处室对内容进行审查
(3)决定
办理结果:办结
审查标准:在办理处室审查完成后,作出是否同意申请事项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获取办理结果。
五、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
六、办理地点(方式)
魏武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社保窗口或网上受理(手机 APP)。
七、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申请人需提供证照打印《就业创业证》,凭身份证领取。
八、咨询电话:0374-7388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