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对象
大中专学生(含毕业 5 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生,以及毕业 5 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退役军人、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创办的实体,并入驻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
补贴标准
经核查公示,符合申报条件的,给予创业者本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请条件
在尚集镇创业的尚集户籍返乡农民工,办理《营业执照》、有固定营业场所、持续经营3个月以上且目前仍在经营的。
办理时限
一般按季申请办结
办理地点
尚集镇社会劳动保障所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电话告知
咨询电话
0374-5650911
申领材料
1.开业补贴申请表;
2.创业者身份证复印件及创业者身份证明材料;
3.创业者《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5.员工花名册;
6.工资支付凭证
7.创业者本人银行账户。
办理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大中专学生、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向创业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开业补贴。
2、材料审核。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实地查验。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创业者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重点核查申请人身份、创业项目、是否初次创业等情况,签署审核意见。
4、审核公示。审核结束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拟享受创业(开业)补贴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
5、资金拨付。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材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创业者本人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