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豫安委〔2022〕1号)、《许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方案的知》(许市安明电〔2022〕1号)和2022年度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减灾委员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要求,区安委会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把握“两个大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全区“能力作风建设年”和“零事故”平安单位(村、社区)创建活动为抓手,扎实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化解存量风险、遏制增量风险、防范变量风险,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目标,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广泛开展学习教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和干部培训内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讲活动,实现学习教育全覆盖。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结合2022年应急管理主题宣传年活动,采取在信息平台开设专题专栏等形式,做好权威解读,强化学习效果。(党工委办公室、组织人社局、安委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化事故警示教育。深刻汲取“6·25”火灾等典型事故教训,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每季度区、镇(办)安委会组织成员单位和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区、镇(办)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组织本单位和本行业重点企业负责人,规模以上企业组织全体职工,至少开展一次集中警示教育。组织各镇(办)、各重点行业监管部门结合实际制作事故警示教育片,印制警示教育资料,开展警示教育展览。(安委办、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深入开展对话谈心活动。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辖区党政主要领导要领导对话谈心,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对话谈心,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与本部门班子成员谈心,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与本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谈心,企业主要负责人与职工谈心,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安委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认真抓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应急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规划以及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规划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任务部署,巩固扩大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制度性成果,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中原电气谷发展服务中心、发展改革局、建设局、安委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5.严格党政领导责任。认真落实《示范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推动乡级制定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班子成员分管领域贯彻落实“三管三必须”工作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督促各级党政领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抓深入抓具体抓到位,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安委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认真落实《示范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推动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细化内设机构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并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加强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安全风险研究,研究制定《示范区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厘清监管事权、消除监管盲区。推动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紧盯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时段,严格依法监管本行业生产、储存、批发、经营、销售等各环节,切实做到监管无死角、无盲区、无漏洞。(安委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7.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上,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鼓励设置专职安全总监,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具体量化的履职标准和考核要求,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作业单元。指导企业加强双重预防体系和应急处突能力建设,有效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细化完善并综合运用停产停业整顿、关闭取缔、行刑衔接、联合惩戒等措施,对违法违规企业实施严格处罚和责任追究,倒逼企业落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8.依法从严追责问责。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最严格安全生产责任的决定》等文件规定,综合运用通报、提醒警示、挂牌督办、事故提级调查、约谈、巡查、重点管理和一票否决等制度措施,从严追责问责,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各方责任,着力解决责任不严格、制度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安委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加强考核巡查。将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情况纳入述职考核内容,安全生产相关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创新方法开展202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认真做好省安委会2021年度省辖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巡查和市安委会202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巡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安委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建立健全部门联席会议机制,落实好信息通报、联合执法、会商研判等工作制度,探索并推动燃气安全、农村房屋安全、油气长输管道等重点工作。科学安排督促检查工作,继续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发展改革局、建设局、招商局、社会事务管理中心、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安委办、市场监管分局、公安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效。
11.加强重点时段安全检查。完善并推动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四不两直”督促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机制,针对全年节假日、全国“两会”、党的二十大等重点时段,结合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深入基层一线调研、督导,发现并帮助基层解决问题,确保防范措施落实落地。(安委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执法。突出危化、道路交通运输、燃气、供热、消防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典型案件报告制度,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每季度向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行业领域1至3件典型执法案例。(安委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3.落实定期调度通报制度。及时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最新部署要求,定期调度和通报各镇(办)各部门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总结推广专项整治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安委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全面做好总结提升。3月底前,各单位各镇(办)对照方案、任务和问题隐患清单、制度措施清单开展一次“回头看”活动。年底前,组织对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精准分析总结三年行动取得的实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提升全区本质安全水平。(安委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推动形成制度成果。定期梳理和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制度措施清单,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完善法规标准和政策措施并推动落实。结合各行业领域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区推广。(安委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控。
16.深化燃气安全整治。集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深化燃气设施管网运维和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治理,紧盯燃气工程、燃气管道设施、重点场所、老旧小区、燃气用具、燃气经营、农村燃气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摸清老旧管网底数,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开展综合性、精准化治理,加快完善安全设施,加强预警能力建设,推进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数字化、智能化安全运行监控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燃气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建设局、招商局、社会事务管理中心、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安委办、市场监管分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7.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深入实施公路安全提升工程,加快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旧桥改造整治;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货车、车辆维修企业和车辆非法改装站点;加强校车运行、农村交通等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深化轻轨沿线、公路和轻轨并行交汇地段、危险货物运输等安全治理。(中原电气谷发展服务中心、建设局、社会事务管理中心、市场监管分局、公安分局、交警七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深化城乡建设安全整治。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深入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开展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加强瓶装液化气行业及临时堆放点安全风险整治;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大工程治理;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安全管理。(建设局、城管综合执法支队、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市场监管分局、公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深化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安全整治。扎实开展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推进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落实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加快处置设施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建设局、招商局、安委办、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市场监管分局、公安分局、交警七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深化消防安全整治。紧盯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仓储物流企业、“九小”场所、老旧小区等重点场所和领域,以及消防车通道、电动自行车、电气、易燃可燃彩钢板等突出风险,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排查整治和综合治理。(发展改革局、建设局、招商局、社会事务管理中心、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分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21.深化工贸行业领域安全整治。以粉尘涉爆以及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强化工贸企业安全隐患整治。组织开展电梯工作制动器、起重机械、危化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等专项排查整治。(中原电气谷发展服务中心、建设局、城管综合执法支队、安委办、市场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加强文化旅游安全整治。健全完善电梯、游乐设备安全和旅游项目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设局、社会事务管理中心、市场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特种设备、校园安全、农机安全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结合实际开展专项整治。(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23.加强安全风险源头管控。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健全重大项目决策安全风险评估和论证机制。加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理,严格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项目安全准入条件和最低生产经营规模标准,严把立项、规划、设计、审批、建设的安全关口。依法依规调整、关闭、退出安全生产问题突出、生产效率低下、生态破坏严重的生产企业,严密防范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加强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安全风险评估。(中原电气谷发展服务中心、发展改革局、建设局、招商局、安委办、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管分局、公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4.持续深化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严格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管理,实行安全生产“一企一码一档”,建立可考核、可智控、可追溯的双重预防体系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构建县、企多级联动的风险隐患数据库,推动企业生产信息与监管部门互联互通,强化各类事故隐患综合分析。推动企业按照“五有”标准,建立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纠的工作格局和长效机制。加大示范企业培育力度,加强评估和执法检查,建立双重预防体系运行激励约束机制,督促企业提升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质量。(安委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5.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免费帮扶、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工作。强制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工艺技术装备和材料。加大重点安全生产设备、设施、仪器仪表检测检验力度。加强先进安全技术的推广应用,大力推广新技术新装备。重点推进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领域企业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积极实施“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专项行动,建立智能化工厂、数字化车间试点示范,降低危险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积极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融合应用,增强工业安全生产的快速感知、实时监测、超前预警、联动处置、系统评估等新型能力,推动安全生产从静态分析向动态感知、事后应急向事前预防、单点防控向全局联防转变。(安委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6.完善市场化服务机制。严格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技术服务质量。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机构监管,鼓励专业技术服务、保险等第三方机构参与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咨询、检测检验等活动,培育新型应急服务市场。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动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全覆盖。(中原电气谷发展服务中心、发展改革局、建设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安委办、市场监管分局、交警七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27.完善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制度。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依据《刑法修正案(十一)》安全生产条款,加强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及时收集相关典型案例并适时通报,督促企业加强刑事合规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特种设备、农村房屋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规章制度、标准规范,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全部建立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中原电气谷发展服务中心、建设局、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安委办、政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场监管分局、公安分局、交警七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28.加快科技兴安项目建设。积极开展智慧应急安全大脑理论与实践、综合监测预警技术研究,探索建设危险化学品、自然灾害、城市安全等智慧应急安全大脑开放创新平台,支持事故灾害致灾机理理论研究和应急管理技术装备研发,持续推广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应用。有效推进水旱灾害孕育机理、演变过程、防治技术等理论研究,加强先进适用重大关键技术科研攻关与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产业化应用。(中原电气谷发展服务中心、建设局、安委办、科技发展服务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9.实施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推动危险化学品、水利、油气管道等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能力建设。常态化组织防汛综合应急等演练,持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立足全灾种、大应急,强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力量建设,抓实综合处置预案和演练,配齐各类灾害处置和应急物资,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加强养老院等民政服务机构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支持推动社会应急力量发展,完善救援补偿、保险保障、奖惩激励、协调联动机制,规范引导有序参与应急救援行动。(组织人社局、建设局、财政局、社会事务管理中心、安委办、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消防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0.加强安全基础建设。落实《示范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和能力提升实施方案》,推动乡镇和街道建设应急管理“一办一队一库一平台”,推进村(社区)“一站两员”建设。提升高危行业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试质量,积极推进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体系建设,加强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档案信息标准化、数字化、终身化管理。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从业人员举报奖励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有关规定,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实施,发挥社会职业化人员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1.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和“安康杯”竞赛等主题活动,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推进市县乡村四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构建统一联动、安全可靠的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健全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加强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场馆建设。贯彻落实“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规范安全生产培训考试行为。(党工委办公室、组织人社局、建设局、财政局、社会事务管理中心、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安委办、科技发展服务中心、政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会、公安分局、消防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和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对202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亲自研究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周密计划安排,严格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齐抓共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认真按照《示范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紧紧围绕2022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目标要求,履行好牵头责任、部门责任,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形成部门联动合力。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延伸宣传渠道,广泛深入地宣传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意义,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共同防范、同享和谐的浓厚创建氛围。
(四)严格检查考核。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完善督查检查、定量考核和评比奖惩制度,不定期对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