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县级
2024-04-09 2024-04-09 16:08

关于发放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岗位和社会保险补贴公示(2024年3月)

【信息来源: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作者:】【信息时间:2024-04-09 16:08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我要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规范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保障作用,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人社办〔2018〕8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3号)、《河南省公共就业创业业务经办规程和办事流程(修订)》(豫人社办〔2023〕74号)以及《许昌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许人社办〔2022〕11号)有关文件规定,结合示范区实际,现将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应发放工资明细表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9日-4月15日。如有异议,请与示范区组织人社局822办公室联系,电话0374-3372288。

附件:2024年03月份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应发放工资明细表.pdf

示范区组织人社局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