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就业援助力度,按照《关于转发〈河南省公共就业创业业务经办规程和办事流程(修订)〉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74号)中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相关要求,现就2024年示范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1.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
2.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办理要件
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1.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
2.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3.社会保险卡复印件;
4.社保缴费凭证;
5.《就业创业证》打印件或复印件。
三、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时间截止至5月17日。
四、有关要求
申请者向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递交申请材料,各镇、办对申报材料要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全面性进行审核,确保申报材料规范完整。
联系电话: 0374-3372288
示范区组织人社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