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县级
2024-04-22 2024-04-22 11:20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作者:【信息时间:2024-04-22 11:2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加大就业援助力度,按照《关于转发〈河南省公共就业创业业务经办规程和办事流程(修订)〉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74号)中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相关要求,现就2024年示范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1.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

2.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办理要件

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1.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

2.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3.社会保险卡复印件;

4.社保缴费凭证;

5.《就业创业证》打印件或复印件。

三、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时间截止至517日。

四、有关要求

申请者向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递交申请材料,各镇、办对申报材料要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全面性进行审核,确保申报材料规范完整。

联系电话: 0374-3372288

附件: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xls

示范区组织人社局

2024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