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县级
2023-10-13 2023-10-16 13:57

许昌市1个集体2名个人获司法部表彰

【信息来源:法润许昌【作者:【信息时间:2023-10-16 13:5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108日,司法部召开的全国调解工作会议对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进行了表彰,我市1个调解组织和2名个人榜上有名,荣获表彰!

 

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襄城县茨沟街道乔皮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刘明明   长葛市建设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徐付章   鄢陵县马栏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近年来,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主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大局,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全力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筑牢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为平安许昌、法治许昌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今年以来,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和《河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大力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调解网络,因地制宜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持续提升人民调解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逐步形成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衔接联动的调解工作格局。在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下,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将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作为根本任务,立足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在预防排查化解上采取硬实措施,深入开展“践行‘枫桥经验’ 助力平安河南”等人民调解专项活动,用心用情用力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防范极端案事件的发生,用实际行动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2023年以来,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和广大调解员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4000余件,调处率达98%,为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下一步,许昌市司法局将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指导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和广大调解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活动中,不断探索和丰富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主力军作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化解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法律服务工作者、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要向受到表彰的全国模范调解组织和模范个人学习,学习他们对党忠诚、胸怀大局、一心为民的政治品格,学习他们扎根一线、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怀,学习他们恪尽职守、不辞辛劳、锐意进取的工作作风,学习他们勇于担当、公道正派、严于律己的优秀品质,继续扎实工作,不断开拓创新,不断推进我市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许昌、法治许昌,为许昌加快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