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公安局示范区分局 县级
2023-09-12 2023-09-12 09:35

出国(境)定居注销户口

【信息来源:许昌市公安局示范区分局【作者:【信息时间:2023-09-12 09:3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受理部门:户籍派出所

办理条件:经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及定居国(境)外的中国公民。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办理地址:尚集派出所户籍室,地址:许昌市魏武大道与永兴路交叉口东南角50米路北。

联系电话:0374-2908870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冬: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流程: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当场办理。

所需材料:

1.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定居批准通知书;

公民自行取得台湾地区身份的,提交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书;

住在国(地区)出具的足以证明其定居该国的有关证件、证明,以及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上述外国证件、证明的相应翻译件;

取得外国国籍并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的,本人应当凭有效外国护照和中国签证,以及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上述外国护照的相应翻译件;

公民经批准退出中国国籍的,凭批准退籍证明;

以上其中之一。

2.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