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 县级
2022-11-23 2022-11-24 19:28

特殊群体入学

【信息来源: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作者:【信息时间:2022-11-24 19:2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1.随迁子女入学

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应入尽入”。随迁子女与本地学生实行“四统一”(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随迁子女与城市学生享有同等权利。回乡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按照政策依法依规统筹安排。

2.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入学

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好教育关爱政策,确保每一名适龄留守儿童少年能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要做好困境家庭学生的帮扶资助工作,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3.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区残疾人部门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4.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