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 县级
2022-06-15 2022-06-17 10:14

许昌市中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06-17 10:1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许昌市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在同学中起模范作用。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政治上积极追求进步,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

3.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遵守社会公德,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钻研,勤于思考,学习成绩优秀。

5.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努力锻炼身体,身心健康。

6.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必须在县(市、区)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

7.必须是在籍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承担班级、学校管理工作任务,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积极为班级服务,乐于奉献,承担的管理工作出色、有效。

二、先进班集体条件

1.先进班集体所在学校必须是市、县级办学管理规范学校以上的学校或省市级示范性高中。

2.学校班集体建设和管理目标明确,做到人人皆知。班委会、团支部或少先队等组织健全,各司其职,能起到班主任的助手作用。

3.班主任职业道德好,履行岗位职责成绩显著。社会及家长满意度高,本年度内未出现班级管理投诉事件。

4.认真贯彻中小学生《守则》、《规范》,能形成积极向上、团结、勤奋、守纪的班风和求知、善学的学风。课堂安静、学生学习认真踏实,按时完成作业,各科成绩平均分在学校居于领先地位。班级在集会、做操、外出、课间活动中纪律良好,表现突出,获得过乡(镇)中心校以上教育部门颁发的先进荣誉奖(有证书)。

5.班级学生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团结友爱,尊敬师长,关心集体,爱护公物。

6.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每学期至少有质量较高的教育活动和主题班会三次以上。

7.重视学生文体活动。体育课没有不及格成绩(残疾、因病除外),达标率90%以上。认真上好两操、一课,积极组织参加阳光大课间活动,学生近视率明显下降。班级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中获过奖励(有证书)。

8.班级内务搞得好,教室卫生保持清洁,教学和清扫用具放置整齐,室内布置得当,教室门窗、墙面、桌、椅干净整洁。分包卫生区经常保持整洁,班级卫生在学校评比中获过奖励(有证书)。

9.能积极落实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本年度内无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和驱赶、变相驱赶学生现象发生,无乱收费行为,无校外办班行为,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无其它严重违犯校规校纪的行为。

10.班级学生辍学率低于上级要求,小学班级辍学率为0,初中班级辍学率不高于1%,高中班级辍学率不高于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