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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抗击疫情先进事迹的通知
【信息来源: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工委办公室【信息时间:2022-01-12 15:3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中原电气谷发展服务中心、商务中心区,纪工委,各局(办),各镇(办),各直属事业单位,各派驻单位,投资公司:

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市委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迅速响应示范区党工委工作号召,积极投身医疗救治、宣传引导、志愿服务、后勤保障等各项防控工作,充分展现了团结一心、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的良好精神风貌。为全面展示示范区各级干部群众万众一心抗击疫情的先进事迹及经验做法,坚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信心决心,广泛凝聚社会各界共识力量,按照党工委部署安排,在全区开展抗击疫情先进事迹征集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区直各单位、驻区单位、镇(街道办)、村(社区)。

二、征集主题

以示范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先进典型和感人故事为主题,记录真实工作、真实生活,传递人间真情,凝聚社会力量,号召全区人民群众众志成城,科学防疫控疫,最终战胜疫情。

三、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疫情结束。

四、作品内容

(一)抗击疫情图文信息和各类形象宣传小视频;

(二)各行各业在抗击疫情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特别是一线医护人员、公安民警,镇(街道办)、村(社区)等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辛勤工作,合力抗击疫情的经历和感受;

(三)群众集中医学观察期间发生的暖心故事和趣事,患者难忘的就医、就诊、住院的经历和感受,自我健康管理之道等;

(四)反映社会各界奉献爱心、互帮互助的内容;

(五)反映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各行各业生产生活秩序的图文信息和短视频。

五、作品要求

(一)题目自拟,不限题材、体裁和风格,适宜在移动新媒体端平台播出。可以是图文信息、纪实小短片、手机记录感人视频,文艺宣传小视频可以是相声、快板、小品、歌曲等原创作品视频;

(二)作品内容积极向上、严肃认真,有感染力,能紧扣主题,有思想深度,弘扬正能量,传播好声音;

(三)凡文字信息应配以工作实景图片,事件描述完整,内容丰富详实,贴合工作实际,不得刻意编造、杜撰,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

(四)视频拍摄及制作设备不限,要求画面清晰、镜头运用流畅,有一定的拍摄和剪辑技巧;

(五)视频作品长度一般不超过5分钟,3分钟以下为宜,可配背景音乐,有旁白需添加字幕。同时需配以文字说明(文本附件),介绍故事梗概、作品风格等,字数在200字以内,作品注明作者姓名、单位、手机、邮箱、通讯地址;

(六)征集作品必须是原创,投稿人应拥有完整著作权,且作品不得侵犯他人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如有违反,相关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七)本次征集活动不受年龄、职业、地域等限制;

(八)本次作品征集作为作者的爱心奉献,特别优秀的予以表彰;

(九)主办方拥有作品的使用权;

(十)凡提交作品的报名者,均视为接受上述各项条款,主办方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六、作品展示

征集到的优秀作品经审定后,将在“示范许昌”微信公众号、示范区门户网站、示范区官方微博等官方媒体平台推广,作品也将择优向上级媒体推送。

七、报送方式

个人投稿作品发送至邮箱:xcsfqcwb@163.com,邮件主题备注为:“抗击疫情作品征集:作者(联系方式)+作品名称”。个人投稿也可联系所在镇(街道办)、村(社区)、行业主管部门统一通过官方途径报送。

单位投稿作品发送至微信:“示范许昌”政务微信工作群。

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工委办公室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