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为推进和规范《许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现对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一)规划名称:许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
(二)规划期限:2022-2035年
(三)规划概况:
规划范围:许昌高新区位于许昌市主城区东北部,本次规划分为西片区(核心区)、东北片区和东南片区,总用地规模34.54平方公里。
西片区(核心区):小洪河—魏文路—永兴东路—魏武大道—学院路—永昌东路—许州路,用地规模12.37平方公里。
东北片区:宏达路—昌晖路—中原路—昌盛路,用地规模13.61平方公里。
东南片区:玉兰路—盛业路—中原路—福泰街,用地规模8.56平方公里。
(四)发展定位:构建以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和食品(烟草)产业协调发展,龙头企业引领、中小企业集群发展的综合型产业体系,力争把许昌高新区建设成为“豫中地区智能制造产业重要高地,许昌高质量发展的创新驱动中枢和核心增长极”。
(五)规划目标:以国内先进开发区为标杆,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滚动开发”的思路,将许昌高新区打造成为“区域协调、产城融合、特色鲜明、产业联动”的现代化开发区。
(六)规划布局:规划形成“三区、三带、四轴、九组团”的点线面一体化发展的空间结构。
三区:即核心区、东北片区、东南片区,核心区:京港澳高速公路以西区域,在现状产业的基础上进行转型升级;东北片区:京港澳高速公路以东、永兴东路以北区域,以装备制造业为主导产业;东南片区:京港澳高速公路以东、永兴东路以南区域,以电子信息为主导产业。
三带:即水体景观带,沿饮马河、小洪河、小黑河形成水体景观带。
四轴:即产业发展轴,以魏武大道、玉兰路、雪松路及永兴东路为产业发展主轴线。
九组团:即产业及服务组团,核心区:南部产业组团、南部服务组团、北部产业组团和北部服务组团。东北片区:西部产业组团、中部服务组团、东部产业组团。东南片区:西部服务组团、东部产业组团。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针对许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现状开展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结合所在区域资源环境特点及存在的环境问题,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分析许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实施产生的环境影响,包括水环境、大气、噪声、生态和固体废物等,并对规划区域土地资源、水资源、水环境、大气环境的承载力进行综合分析。同时结合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论证区域开发的目标定位、产业结构、规划规模、规划布局、建设时序的环境合理性、可行性,有的放矢提出规划调整建议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为规划调整方案实施提供决策依据,推进许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的可持续发展。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您对本规划目标和内容的建议;
(二)规划方案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及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议;
(四)环评工作中应该关注的其他问题。
四、规划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单位名称:许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魏文路与永兴路交叉口西北角商会大厦 邮编:461000 联系人:王猛 联系电话:3190060 邮箱:zydqgjyb@126.com |
单位名称:河南咏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文路信通金融中心D栋1605室 邮编:461000 联系人:晋工 联系电话:0374-4399336 邮箱:330422426@qq.com |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反馈期限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规划单位、环评单位反映关于该规划环境保护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许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