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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关于推荐忠武街道办事处圪塔张村参选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的结果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11-15 16:1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按照《河南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生态县管理规程〉〈河南省省级生态县建设指标〉〈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指标〉的通知》(豫环文〔2020〕115号)中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建设指标的要求。经示范区各村(社区)自荐,示范区相关部门审核把关,拟推荐忠武街道办事处圪塔张村参选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现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21日止(五个工作日),如有需要反映情况的,请于五个工作日内以真实姓名向示范区生态环境分局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

联系人:董园烁

电  话:0374-3372717。

特此公示!

附件:生态文明示范村圪塔张村情况介绍.docx

示范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