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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巡防队员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09-09 17:2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工作需要,许昌市人力源劳务派遗合作有限公司受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巡防队员派遣至许昌市公安局示范区分局工作。为规范和完善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计划

招聘人员户籍不限。本次共招聘巡防队员30名,派遣至许昌市公安局示范区分局从事相关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男性,年龄18—35周岁,身高170cm以上,具有教育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自愿从事巡防队员工作,乐于奉献、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技术技能、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3.品行端正,心理健康,纪律观念强,协调能力强,能保守工作秘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无口吃、重听,无纹身、色盲和其他精神类、传染性疾病;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处罚、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3.因违纪违规被解聘或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巡防队员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许昌市人力源劳务派遣合作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具体流程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将通过许昌市人才网、示范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9日至9月15日。报名要求:应聘者需填写《2022年示范区委托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退伍证(针对退伍军人)、相关技能证书扫描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电子版。大专以上毕业生登陆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以上资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rlylaowu@163.com,相关纸质原件保留作为后期复审。

(三)资格审查

按招聘要求对报名考生资料进行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以电话或者短信形式通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对于审查合格人员原则上不低于1:2的比例进行面试)

(四)考试

1.本次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以总成绩确定排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笔试:本次招聘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等内容,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低于4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标准(试行)》,体检合格的通知进入下一环节,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标准参照人社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试不达标造成的空缺,将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需体检合格,体能测试达标。

(七)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政审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相关标准实施。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体能测试、体检合格。

(八)聘用

考试、体检、体测、政审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招聘结果经主管部门认定后,按照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五、人员管理和薪酬标准

(一)招聘人员与许昌市人力源劳务派遣合作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二)招聘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评议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工作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可继续聘任;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

(三)被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按时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被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二年。

六、疫情防控要求及其它注意事项

(一)根据上级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在公开招聘巡防队员过程中,将严格落实相关防疫措施(入场扫码、全程佩戴口罩、48小时内核酸检测等等,如有中高风险区轨迹需报备疫情防控指挥部经确认是否可以参加考试),并根据疫情形势对招聘工作进行相应调整。

(二)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纪律与回避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招聘工作要坚持执行回避制度。

八、其他

本次招聘过程中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具体情况视情而定。

报名咨询电话:0374—6039159  闫先生15603851869  尚先生15837417722

附件1:《2022年示范区委托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许昌市人力源劳务派遣合作有限公司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