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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02-22 16:1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中共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工委: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及示范区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推动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上率下、高位推进,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今年以来,管委会会议9次专题学习《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邀请法学专家到我区举办领导干部专题讲座2期,开展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机关及法治机构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3场,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了法治观念、树牢了法治思维、提升了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会议多次专题研究安排法治工作,尤其是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政务公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等,专题听取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安排部署有关工作,有力推动了全区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落细。

二、全面提升服务,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行政权力运行不断规范,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衔接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新一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及时出台文件通知,全面清理重复、变相和违规审批以及及时调整完善公布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全区纳入网上政务服务事项98项,全区全流程可办事项上网率达到100%,“互联网+监督”监管行为事项主项覆盖率100%,“一网通办”工作能效得到大力提升;深入推进“减证便民”举措,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切实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措施。二是围绕构建亲情政商关系,出台了“保市场主体”专项督查检查方案,同时深化以案促改,印发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三是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自新冠肺炎疫情暴发至今,示范区没有发生一起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认真落实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精神,加大执法力度,实行靶向阳光执法,全区18家工业源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2021年全区6项基本空气质量指标较去年明显改善,优良天数达到265天,在全市与魏都区、东城区并列排名第1位。

三、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一是示范区出台了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并对各单位的三项制度推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畅通行政执法投诉渠道,我区工委办牵头,各执法部门均设有投诉部门及投诉热线,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有关责任人的追究力度。截至2021年底,示范区行政执法单位无出现一起群众投诉、行政执法错误的案件。二是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创建,加强行政指导,落实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三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制度,对行政执法证件日常管理、年度审验工作均认真到位。截至2021年底,已完成了全区19名行政执法证件(其中一个为行政执法监督证)的年度审验工作并开展了对区、镇(办)执法人员的2021年度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四、健全完善机制,全面依法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决策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结合实际,先后制定完善了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会议制度、“三重一大”议事制度等决策机制,研究出台了《示范区规范征收拆迁资产评估工作管理办法》《示范区建设工程管理办法》《示范区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示范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示范区财政投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示范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示范区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文件,有效提升了管委会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2021年,全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要议题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依法依规集体研究征地拆迁补偿、重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疫情防控等事项264个,为推动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严格落实审计监督机制,全年共开展了4项审计业务,对全区37家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工作,进一步规范了财务收支管理,有效约束了权力运行。

五、强化政务公开,打造阳光透明服务政府。坚持把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作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有效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执法、服务、结果等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提高了政府公信力。2021年,先后制定出台了《示范区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示范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示范区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示范区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文件,有力提升了示范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尤其是,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管委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政务公开栏等各种途径,主动公开规划许可、项目审批、注册登记、人事安排、财政预决算、学区划分、疫情防控、疫苗接种等各类政务信息,其中通过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60余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420余条。累计向市档案馆报备有关政府信息4批次、文件32份;收到并答复群众向管委会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向申请人依法公开了有关土地征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范性文件等相关信息,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21年,示范区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依法化解矛盾,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为构建法治社会提供重要保障。持续优化整合各类诉求调解窗口,在区信访大厅设立了法律服务、人民调解、信访、综治窗口,为市场主体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法律救济等服务。全年共提供法律咨询216人次,调解信访案件8起,协调帮助申请法律援助案件15起。积极做好诉访交织事项的分流处理,引导进入司法渠道解决的诉求85件。县级领导带头接访约访群众,2021年,县级领导共接待群众115批383人次,现场协调115批383人次,研判疑难信访事项146次,把矛盾有效解决在了基层和萌芽状态。同时,注重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层基础,实施“一村一警一法律顾问一支民调队伍”及“信访明白人”工作机制,目前我区“一镇三办”32个村(居)已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每个村(居)均设置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至少配有5名兼职调解员和1至2名信访明白人。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普法宣传活动,共开展法治宣传12场次,宣传人次达到20000人次,有力提高了法治政府建设在社会各层面的知晓度、满意度和获得感。

总体上示范区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示范区作为功能区,机构设置不健全、法治工作队伍力量相对薄弱等问题突出,面对繁重的项目建设和拆迁任务,法治政府建设与高水平执法诉求仍存在薄弱环节,另一方面部门行政执法权受限,工作开展不规范、不全面,社会管理效能亟待提升。

下一步,示范区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示范区党工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以落实党政第一责任人职责为引领,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力度,以健全决策机制为重点,持续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法制化水平,以教育培训为抓手,全面提升党员干部法治建设工作能力,推动示范区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示范区管委会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