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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10月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月考核排名奖惩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12-02 16:4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按照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月考核奖惩办法》(许示范环攻坚〔2021〕3号),区攻坚办完成了10月份工作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及奖惩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排名情况

(一)镇(办)排名情况

由好到差的镇(办事处)依次为:永兴办事处、忠武办事处、魏武办事处、尚集镇。排名结果见附件1。

(二)控尘责任单位排名情况

由好到差的责任单位依次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投资公司、建设局、商务中心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中原电气谷发展服务中心。排名结果见附件2。

二、奖惩情况

对10月份镇(办)组考核排名第一的永兴办事处、控尘责任单位组考核排名第一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予以全区通报表扬。

依据《关于印发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月考核奖惩办法(修订)的通知》(许示范环攻坚〔2021〕3号)第十四条规定,对10月份镇(办)组考核排名末位的尚集镇约谈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10月份控尘责任单位组考核排名末位的中原电气谷发展服务中心提出预警提示。

 

附件:附件1 2021年10月份镇(办)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排名明细.doc

      附件2 2021年10月份控尘责任单位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排名明细.doc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