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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志愿服务组织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11-03 11:4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规范志愿服务行为,强化对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方便社会公众参与志愿服务,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志愿服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5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8]50号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对示范区志愿服务组织身份向社会公告。志愿服务组织必须按照志愿服务条例要求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中国志愿服务网2.0版进行志愿服务记录和管理。现将示范区志愿服务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社会组织名称

业务主管单位

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时代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




 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