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产业集聚区在资源要素配置机制,引导推动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实现优胜劣汰,促进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办法》(豫集聚办〔2019〕1号)和《许昌市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许集聚办〔2019〕1号),示范区工信办对中原电气谷核心区内19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了2018年度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已通过省产业集聚区联席办复核,现对A类、C类企业名单予以公告。
A类企业2家:河南许继仪表有限公司、许继电源有限公司
C类企业1家:许昌百昌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信办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