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许昌市产业联席办关于印发〈许昌市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许集聚办〔2019〕1号)文件要求,示范区工信办依据发改、环保、科技、税务、工商等部门提供的指标数据及相关资料,对符合条件的19家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进行了综合测评。现将评价结果公示如下:
A类企业2家:河南许继仪表有限公司、许继电源有限公司;
C类企业1家:许昌百昌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其余均为B类企业。
公示期:2019年4月29日至5月7日(5个工作日)。如对本次评价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示范区工信办综合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示范区工信办综合办公室0374-3196600。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