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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示范区2018年度中原电气谷核心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情况的公示
【信息来源:示范区工信办【信息时间:2019-04-29 17:0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按照《许昌市产业联席办关于印发〈许昌市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许集聚办〔20191号)文件要求,示范区工信办依据发改、环保、科技、税务、工商等部门提供的指标数据相关资料符合条件的19家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进行了综合测评。现将评价结果公示如下:

A类企业2家:河南许继仪表有限公司、许继电源有限公司;

C类企业1家:许昌百昌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其余均为B类企业。

公示期:2019429日至5月7日(5个工作日)。如对本次评价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示范区工信办综合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示范区工信办综合办公室0374-319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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