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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8年示范区上半年开业(创业)补贴的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07-27 16:5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落实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大中专学生和返乡创业农民工开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许人社办函〔2017〕24号要求,经自主创业者个人申报,人社部门审核,决定对张秋转给予5000元的创业(开业)补贴。现将创业(开业)补贴申报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为727-8月3日。如有异议,请与示范区组织人社局联系

联系人:郭梓行

联系电话0374-3379933

 

附件:2018年示范区上半年大中专学生创业(开业)补贴发放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