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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提醒】暮春清明廉为重 廉洁提醒扬清风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4-03 11:0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慎终追远,明德归厚,廉洁清明,久久为功。清明节是充满哀思和敬意的节日,也是检验廉洁自律精神的重要时刻。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防止节日期间滋生“四风问题”,示范区纪工委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把好“廉洁关”,做清明时节的“清廉人”,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移风易俗、文明扫祭、廉洁扫祭,坚决做到“五个严禁”,杜绝“节日腐败”,让清明更“清明”。

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祭祀扫墓、踏青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

严禁使用公款或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安排到景区、娱乐场所游玩。

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收受钱财、公款吃喝、餐饮浪费。

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

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和不文明祭奠及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清明时节话清明,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清明做事、清明做人、清明过节”当做锤炼廉洁观、锻造价值观的磨刀石,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纪律。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将紧盯节假日这个“关键节点”和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全区持续开展暗访督导,对顶风违纪问题一律从严从快查处、严防“四风”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