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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消费者协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会“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消费警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3-15 11:0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到来,为帮助广大消费者有效规避消费风险,许昌市消费者协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会根据近期的投诉热点问题发布如下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

一、网购直播要理性

各类电商直播间利用各种红包补贴、优惠满减、定金尾款等吸引消费者购物,五花八门的促销规则让消费者晕头转向,其中伴随着不少虚假红包或客服骗局、退款骗局、中奖骗局和信用额度骗局等,消费者购物时应看清促销规则,慎点不明链接,小心消费陷阱。

二、扫码消费要留心

扫码点餐已成为餐饮场所的普遍现象,虽然只需打开手机扫描有关二维码就可以自助点餐便利了不少,但是有的商家往往要求消费者关注特定公众号才可点餐,并借此机会收集消费者的手机号、姓名、地理位置等个人信息以便日后进行精准营销,这严重影响个人信息安全。消费者要警惕“消费便利”变成“消费烦恼”,注意保护个人隐私。

三、食品安全要牢记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消费者选购食品在考虑价格的同时,更要重视安全和品质。购买食品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超市、市场和网络平台,不采购“三无产品”、过期产品及街头无证摊贩加工制作的熟食等食品,网购生鲜食品应及时收货查验,尽量不选择网络渠道购买凉菜、生食品类、冷加工糕点等易变质腐坏的食品。

四、社区拼团要警惕

社区拼团已经成为消费者购物的新渠道、新方式,在购物便捷、价格亲民的同时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如发货不及时、商品质量差、虚假促销等。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一定要认真甄别、查看商家资质,了解商家口碑及售后服务情况,选择信誉良好、服务规范、售后有保障的团购商家,谨慎选择微商、社交平台及个人组织的微信团购群。

五、网络传销碰不得

新兴的网络传销是以互联网为平台,通过特定网站网页或社交平台发布传销信息,往往打着电子商务、免费获利、消费返还、网上创业、投资理财等幌子诱导消费者上钩,过程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广大消费者一定要擦亮眼睛,谨防陷入网络传销圈套。

六、消费维权要及时

无论消费者选择何种形式的消费,都应注意保留相关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先行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网站、小程序、公众号进行消费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