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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召开重点工作周交办会议暨2023年第2次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2-07 16:0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月6日,管委会主任袁树林主持召开示范区重点工作周交办会议暨2023年第2次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贯彻落实市政府2023年1月份重点工作月讲评暨第5次重点工作周交办会议精神并安排交办示范区经济运行、重点项目观摩、招商引资、安全生产、污染防治、违法违规乱占耕地专项整治、企业用工保障和就业服务等一周重点工作,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许昌市八届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精神和有关要求,研究示范区贯彻落实意见;听取全市项目观摩活动筹备、违法违规乱占耕地专项治理等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安排下步工作。荣远、毛长申等相关县级领导干部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1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是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立足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统筹发展和安全作出的战略决策,是把握未来发展主动权的战略部署,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找准结合点和突破口,持续推进新发展格局全面建成。牢牢把握许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功升级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培育创新主体,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集聚创新发展资源,促进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为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聚焦许昌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提升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

会议传达了1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会议强调,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着力稳增长、稳就业,深入落实国务院、省、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推动财政、金融工具支持的重大项目建设、设备更新改造形成更多实务工作量,持续落实好原定延续执行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普惠小微贷款等政策,大力推动企业全面复工复产,扎实做好返岗就业服务,为经济平稳运行提供保障。农业农村、各镇(办)等有关部门要层层压实责任,不误农时抓好春耕备耕,及时防范春旱、倒春寒、病虫害等灾害,扎实做好农业保障服务,调动农民积极性,促进增产增收。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许昌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强调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八届市纪委三次全会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一体推进“三不腐”,坚决纠“四风”树新风,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以实际行动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精神和有关要求,通报了2022年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情况。会议指出,全区各单位要提升政治站位,充分了解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是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切实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责任和义务。要持续加强学习,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加强法治学习,提升行政应诉质量,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为示范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重要保障。要妥善化解矛盾,坚持“一案一策”“一庭一议”,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示范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会议传达了省、市违法违规乱占耕地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精神,听取示范区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强调要切实履行耕地保护政治责任,充分认识做好耕地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保护耕地的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市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专项治理工作安排,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持续开展政策法律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传统和网络新媒体各种方式,切实提升宣传覆盖面和精准度,使基层群众和干部充分认识了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和《土地管理法》等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强化源头防控。要加强日常和专项巡查力度,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各镇(办)等部门协同联动,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再排查、再梳理,形成问题台账,分类研究存量问题整治方案。要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长牙齿”的硬措施遏制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推进整治工作落实落细,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