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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召开许昌高新区建设工作座谈会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1-06 09:4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022年12月14日,国务院正式批复许昌高新区升级为国家高新区,省、市政府高度重视,省长王凯、市长刘涛分别作出批示,对许昌高新区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意见及领导批示精神,1月4日,示范区召开许昌高新区建设工作座谈会,与会单位结合各自职能,对下一步许昌高新区建设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及工作措施进行深入讨论。示范区领导毛长申、闫根峰出席会议,中原电气谷发展服务中心、党工委办公室、组织人社局、发改局、建设局、招商局、科技发展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市场监管分局、项目办、B保办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国务院批复打造创新高地、人才高地、产业高地、改革开放高地的建设要求,进一步提高站位、提升定位,明确建设思路,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完善管理体制机制,确保高新区建设走深走实。

二要提升综合实力。进一步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做大做强电力装备主导产业,加快完善功能配套,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改革开放,主动争取上级政策和项目支持,推动科技、人才、资金等要素资源向许昌高新区集聚。

三要对标争先进位。细化梳理国家、省、市对国家高新区建设的相关政策,系统深入研究国家高新区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梳理短板弱项、总结优势经验,主动对标先进,查找差距、补齐短板、争先进位,努力把许昌高新区建设成为中部地区乃至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国家级高新区。